就业是最大的民生,实现稳定就业是广大残疾人的迫切愿望。
2022-2024年实现全国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100万人,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持续提升,残疾人就业权益得到更好保障……近日,国办印发《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(2022-2024年)》(以下简称《行动方案》),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、实现“十四五”时期残疾人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目标作出部署。
回顾过去几年,我国残疾人事业取得重大成就,有效改善了残疾人民生。但也应看到,残疾人人数众多、特性突出,面临着返贫致贫风险高、就业质量不高、公共服务总量不足、平等权利还没得到充分实现等现实问题。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、衣食无忧,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,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,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,意义深刻、责任重大。
帮助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城乡未就业残疾人,可以进一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,促进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。这既能在物质层面上让其安身立命,更有助于帮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,共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。
顺应残疾人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,近年来,中央各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促进和发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、辅助性就业等各类就业形式的专项政策;制定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用、税收优惠减免、政府采购优先等各类扶持办法。《“十四五”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》提出,要完善残疾人就业法规政策,多渠道、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,提升残疾任职业素质。这些都为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,满足残疾人多样化、多层次的发展需求提供了路径指引和有力支撑。
落实部署需要实打实的行动。此次《行动方案》以开展就业促进项目为主要形式推动政策落实落地。从组织开展国有企业助残就业专场招聘活动,到组织一批头部平台、电商、快递等新就业形态企业对接残疾人就业需求,从推广“千企万人助残就业计划”等项目,到加强各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建设,十项行动涵盖了机关事业单位、国企、民企、残疾人组织等多方力量,以及就业困难残疾人、农村残疾人、残疾人大学生、盲人按摩“四类”重点群体,有重点、补短板、强弱项地将相关措施和目标具体化、行动化。
关心残疾人、扶残助残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。落实落地好各项相关行动,还需要多方合作做好组织保障、政策保障、资金保障、信息支持等工作。用心尽心为残疾人就业创业创造良好氛围,才能让社会温度在残疾人身上体现,推动新时代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。